加班費計算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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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算結果

加班費合計

4,079

月薪45,000 元
時薪188 元
平日前 2 小時加班10 小時 → 2,513 元(×1.34)
平日後 2 小時加班5 小時 → 1,566 元(×1.67)
休息日加班0 小時 → 0 元
加班費合計4,079 元
加班總時數15 小時
當月總收入49,079 元

加班費佔月薪比例低,加班時數在合理範圍。

加班費計算公式

基本時薪

時薪 = 月薪 ÷ 30 ÷ 8

例如月薪 45,000 元:時薪 = 45,000 ÷ 30 ÷ 8 = 187.5 元

平日加班費

時段倍率計算方式
前 2 小時1.34 倍時薪 × 1.34 × 時數
第 3-4 小時1.67 倍時薪 × 1.67 × 時數

休息日加班費

時段倍率計算方式
前 2 小時1.34 倍時薪 × 1.34 × 時數
第 3-8 小時1.67 倍時薪 × 1.67 × 時數
第 9 小時起2.67 倍時薪 × 2.67 × 時數

國定假日 / 例假日出勤

類型計算方式
國定假日加倍發給(時薪 × 2 × 時數)
例假日原則上不得出勤,天災等特殊情況才可,加倍發給 + 補休 1 天

實務試算範例

月薪 45,000 元,平日加班 3 小時

項目計算
時薪45,000 ÷ 30 ÷ 8 = 187.5 元
前 2 小時187.5 × 1.34 × 2 = 502.5 元
第 3 小時187.5 × 1.67 × 1 = 313.1 元
加班費合計815.6 元(約 816 元)

月薪 45,000 元,休息日加班 8 小時

項目計算
前 2 小時187.5 × 1.34 × 2 = 502.5 元
第 3-8 小時187.5 × 1.67 × 6 = 1,878.8 元
加班費合計2,381.3 元(約 2,381 元)

2025 年台灣工時制度

法定工時

  • 正常工時:每日 8 小時、每週 40 小時
  • 每 7 天至少 1 天例假日 + 1 天休息日
  • 國定假日:全年 12 天

加班時數限制

條件每月上限
一般規定46 小時
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54 小時
3 個月總計上限138 小時

彈性工時制度

制度說明
二週變形每日最高 10 小時,二週內總時數不超過 80 小時
四週變形特定行業,排班更彈性但需符合規定
八週變形部分製造業、運輸業適用

加班費常見爭議

1. 「加班費已含在薪水裡」

除非勞動契約中明確約定且金額合理,否則雇主不能以此為由不付加班費。法院實務上傾向保護勞工,除非公司能證明薪資結構確實已包含合理的加班費。

2. 「打卡下班後繼續工作」

只要是在雇主指揮監督下的工作時間,不管有沒有打卡都算工時。公司強制下班打卡後繼續工作是違法的。建議自行記錄實際工時,截圖保留 email 或通訊軟體的工作指令時間。

3. 「主管不批加班申請」

即使公司有加班申請制度,如果實際上需要加班才能完成工作量,且雇主知情或默認,勞工仍有權請求加班費。重要的是保留加班的證據。

保護自己的行動建議

  1. 記錄實際工時 — 手機截圖打卡紀錄、通訊軟體時間戳
  2. 保留溝通紀錄 — 主管要求加班的訊息、email
  3. 了解公司制度 — 查閱勞動契約和工作規則中的加班規定
  4. 善用申訴管道 — 公司內部申訴 → 勞工局 → 法律途徑
  5. 集體協商 — 透過工會爭取合理的加班制度

本計算機依據勞基法規定計算加班費。實際金額可能因投保薪資級距、特殊工時制度或行業別而有差異。如有工時爭議,可撥打勞動部 1955 勞工免費諮詢專線。

常見問題

加班費怎麼算?倍率是什麼意思?
台灣勞基法規定的加班費倍率:平日延長工時前 2 小時,按時薪的 1.34 倍(即加給 1/3);超過 2 小時的部分,按時薪的 1.67 倍(即加給 2/3)。時薪計算方式為月薪 ÷ 30 ÷ 8。例如月薪 36,000 元,時薪 = 36,000 ÷ 30 ÷ 8 = 150 元,加班前 2 小時每小時 201 元,之後每小時 250.5 元。
休息日加班費怎麼算?
休息日加班費較平日更高:前 2 小時按時薪 × 1.34;第 3-8 小時按時薪 × 1.67;第 9 小時起按時薪 × 2.67。且休息日加班即使未滿 4 小時以 4 小時計、超過 4 小時未滿 8 小時以 8 小時計。國定假日和例假日出勤則應加倍發給工資。
每月加班時數上限是多少?
勞基法規定每月加班上限為 46 小時。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,可延長至 54 小時,但每 3 個月不得超過 138 小時。雇主如違反工時規定,可被處 2-100 萬元罰鍰。勞工有權拒絕超過法定上限的加班要求。
公司說加班用補休,合法嗎?
2018 年修法後,加班換補休需勞工同意,且須在勞資雙方協議的期限內休完。未休完的補休應折算加班費發給。重點:(1) 不能強制換補休;(2) 補休的計算標準應與加班費相同(不是 1:1);(3) 離職時未休完的補休必須折算工資發放。
責任制可以不付加班費嗎?
台灣的「責任制」(勞基法第 84-1 條)需經勞動部核定的特定工作者才適用,且仍須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備。常見的適用對象包括保全、資訊服務業主管等。即使是責任制,仍有工時上限,且須給付加班費。公司自行宣稱「責任制」而不付加班費是違法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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