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產分配計算機

輸入

2
0
0

計算結果

遺產總額

2,000萬元

遺產總額2,000 萬元
繼承人總數3 人
配偶應繼分1,000 萬元(50.0%)
每位子女應繼分(2 人)500 萬元(25.0%)

依民法繼承規定,配偶應繼分為 1/2,其餘由第一順位繼承人均分。建議儘早訂立遺囑,確保財產依個人意願分配,並搭配遺產稅規劃。

台灣繼承制度基礎

法定繼承順序

民法第 1138 條明定繼承人順序:

順位繼承人配偶應繼分
第一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(子女)1/2
第二順位父母1/2
第三順位兄弟姊妹1/2
第四順位祖父母2/3
無其他繼承人僅配偶全部

配偶為當然繼承人,不佔順位,且在任何順位下均可繼承。

應繼分均分原則

同一順位的繼承人(除配偶外),應繼分均等。例如:有配偶及 3 位子女繼承 TWD 1,000 萬:

  • 配偶:TWD 500 萬(1/2)
  • 每位子女:TWD 500 萬 ÷ 3 = TWD 167 萬(各 1/6)

遺產分割的實務流程

法定繼承程序

  1. 確認繼承人:蒐集除戶謄本、戶籍謄本確認所有法定繼承人
  2. 清查遺產:財政部有「財產歸戶查詢」服務,可查詢被繼承人名下財產
  3. 申報遺產稅:被繼承人死亡後 6 個月內向稅捐處申報遺產稅
  4. 繼承登記:遺產稅繳清後,不動產辦理繼承登記(6 個月內)
  5. 分割協議:繼承人協議如何分割,簽訂遺產分割協議書
  6. 各項變更:銀行帳戶過戶、股票轉名、保險受益等

常見糾紛與預防

繼承紛爭多源於:

  • 遺產清查不完整(隱藏財產、負債未揭露)
  • 繼承人意見不一致(特別是不動產難以分割)
  • 被繼承人生前贈與引發的特種繼承分爭

建議透過遺囑、生前信託、贈與規劃,提早安排財產移轉,減少繼承糾紛。

生前規劃工具

工具說明適用情境
遺囑指定分配方式有特定分配意願
贈與每年免稅額 TWD 244 萬逐年移轉降低遺產稅
人壽保險指定受益人,不計入遺產特定子女或配偶優先受益
信託隔代傳承、保護特定受益人未成年子女、身心障礙者

本計算機僅計算法定應繼分,實際遺產分配應考量遺產稅規劃並諮詢法律及稅務專業人士。

常見問題

台灣的繼承順序是怎麼規定的?
依民法第 1138 條,遺產繼承人分四個順位:第一順位為直系血親卑親屬(子女、孫子女,依親等近者優先);第二順位為父母;第三順位為兄弟姊妹;第四順位為祖父母。配偶為當然繼承人,與各順位繼承人共同繼承,不占順位。只有第一順位無繼承人,才輪到第二順位。
配偶的應繼分是多少?
配偶的應繼分依照與哪個順位共同繼承而定:與第一順位(子女)同繼承時得 1/2;與第二順位(父母)或第三順位(兄弟姊妹)同繼承時各得 1/2;與第四順位(祖父母)同繼承時得 2/3;無其他繼承人時獨得全部遺產。
立遺囑可以改變法定分配嗎?
可以,但有限制。遺囑人可自由分配遺產,但法律保障繼承人的「特留分」(法定應繼分的 1/2)。例如配偶法定應繼分 1/2,特留分為 1/4,遺囑不得剝奪特留分。若遺囑違反特留分,受侵害的繼承人可提起「回復特留分」訴訟。

相關計算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