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房屋稅怎麼算?
房屋稅的計算公式很簡單:
年度房屋稅 = 房屋評定現值 × 適用稅率
關鍵在於「適用稅率」會因使用類型和持有戶數而有很大差異。
囤房稅 2.0 稅率表
2024 年 7 月實施的新制,以全國歸戶計算非自住房屋戶數:
自住房屋
| 戶數限制 | 稅率 |
|---|---|
| 全國 3 戶以內 | 1.2% |
非自住住家用房屋
| 持有戶數 | 稅率 |
|---|---|
| 1 戶 | 2.0% |
| 2 戶 | 2.5% |
| 3–4 戶 | 3.6% |
| 5–7 戶 | 4.2% |
| 8 戶以上 | 4.8% |
出租且申報所得
| 戶數 | 稅率 |
|---|---|
| 不限 | 1.5%–2.4% |
營業用
| 類型 | 稅率 |
|---|---|
| 營業用 | 3.0%–5.0% |
| 私人醫院、診所等 | 1.5%–2.5% |
囤房稅 2.0 的重大變革
全國歸戶
舊制以「縣市」分別計算戶數,新制改為全國歸戶。也就是說,在台北有 2 戶、台中有 1 戶,非自住戶數會合計為 3 戶,適用較高的稅率。
稅率大幅調升
以房屋評定現值 200 萬元為例:
| 持有情境 | 舊制稅額 | 新制稅額 | 增幅 |
|---|---|---|---|
| 自住(1戶) | 24,000 元 | 24,000 元 | 不變 |
| 非自住(第4戶) | 30,000 元 | 72,000 元 | +140% |
| 非自住(第8戶) | 36,000 元 | 96,000 元 | +167% |
空屋加重課稅
非自住且未出租的空置房屋,適用最高差別稅率。這是政策上鼓勵房屋釋出到租賃市場的手段。
節稅策略
善用自住優惠
- 確保自住房屋已辦理戶籍登記
- 夫妻合計不超過 3 戶維持 1.2% 最低稅率
- 第 4 戶以上考慮登記在成年子女名下
出租申報所得
非自住房屋若出租並申報租金所得,稅率可從 2%–4.8% 降至 1.5%–2.4%。雖然需繳所得稅,但房屋稅的降幅可能更大。
注意適用時點
房屋稅的使用類型以課稅期間開始日(7月1日)的實際使用狀況為準。若要變更使用類型,需在 7 月 1 日前完成。
房屋評定現值的計算
房屋評定現值並非市價,計算方式為:
評定現值 = 核定單價 × 面積 × (1 - 折舊率 × 折舊年數) × 地段率
| 因素 | 說明 |
|---|---|
| 核定單價 | 依建材、樓層、用途訂定 |
| 折舊率 | 鋼筋混凝土約 1%/年 |
| 折舊年數 | 最高不超過 70% |
| 地段率 | 依路段繁榮程度調整 |
一般而言,房屋評定現值約為市價的 10%–30%,新屋比例較高。
房屋稅 vs 地價稅
| 項目 | 房屋稅 | 地價稅 |
|---|---|---|
| 課稅標的 | 房屋(建物) | 土地 |
| 計算基礎 | 評定現值 | 公告地價 |
| 繳納時間 | 每年 5 月 | 每年 11 月 |
| 自用稅率 | 1.2% | 0.2% |
| 一般稅率 | 2%–4.8% | 1%–5.5% |
本計算機依據 2024 年房屋稅條例修正(囤房稅 2.0)規定試算。各縣市的實際稅率可能在法定範圍內有所調整,詳細資訊請洽各地方稅務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