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電累進費率制度
台灣台電公司住宅用電採累進費率,用電量越多每度電費越高:
| 用電區間 | 每度電費(TWD) |
|---|---|
| 前 120 度 | 1.63 |
| 121-330 度 | 2.38 |
| 331-500 度 | 3.52 |
| 501-700 度 | 4.80 |
| 701-1000 度 | 5.66 |
| 1001 度以上 | 6.41 |
以 600 度用電為例:電費約 TWD 2,079。若 3 人各用 200 度,每人只需付約 TWD 378,合計 TWD 1,134 — 差距高達 45%。這正是分租電費常有糾紛的原因。
合理的電費分攤方式
方式一:均分(最簡單)
總電費扣除公共用電後,平均分攤給所有租客。適合:
- 各房間用電習慣相近
- 無法安裝獨立電表
- 室友關係良好,以方便為優先
方式二:按人頭用量(較公平)
各房間安裝子電表(市售 TWD 300-800),分別計量後按各自用量算費。公共用電再均分。適合:
- 租客用電習慣差異大
- 有人在家時間明顯不同
- 室友較多,需要明確分帳
方式三:申報為多用途用電
部分情況可向台電申請分錶,讓各房間獨立計費,各自適用較低費率。需向台電申請評估可行性。
分租電費計算範例
假設一棟 4 人分租,本期用電 800 度,公共用電 50 度:
台電帳單(800 度):約 TWD 3,494
| 方式 | 計算說明 | 每人金額 |
|---|---|---|
| 均分 | (3,494 - 公共費) ÷ 4 + 公共 ÷ 4 | 約 TWD 874 |
| 各 187.5 度 | 各自計費後加公共分攤 | 約 TWD 522 |
| 差異 | TWD 352/人(約 40%) |
降低電費的實用建議
- 冷氣共識:冷氣是最大電費來源,提前設定用電規範(如固定溫度、夜間定時)
- 電器共識:確認哪些電器共用、哪些各自負擔
- 按月核對:每月抄錶並當場確認,避免累積到大額時才爭執
- 善用離峰時段:洗衣機、乾衣機可安排在深夜使用(若適用 TOU 方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