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租電費分攤計算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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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算結果

每人應付電費(均分)

591TWD

本期總用電量600 度
公共用電量50 度
租客用電量550 度
台電計算總電費TWD 1,774
公共電費TWD 82
租客電費TWD 1,692
租客人數3 人
每人公共費分攤TWD 27
均分方案(每人)TWD 591
按用量方案(每人)TWD 373
平均每度電費TWD 2.96

台電採累進費率,分租時建議以均分方式計算,避免因合併計費造成高用量區段費率過高。若各房間有獨立電錶,建議按實際用量計費。

台電累進費率制度

台灣台電公司住宅用電採累進費率,用電量越多每度電費越高:

用電區間每度電費(TWD)
前 120 度1.63
121-330 度2.38
331-500 度3.52
501-700 度4.80
701-1000 度5.66
1001 度以上6.41

以 600 度用電為例:電費約 TWD 2,079。若 3 人各用 200 度,每人只需付約 TWD 378,合計 TWD 1,134 — 差距高達 45%。這正是分租電費常有糾紛的原因。

合理的電費分攤方式

方式一:均分(最簡單)

總電費扣除公共用電後,平均分攤給所有租客。適合:

  • 各房間用電習慣相近
  • 無法安裝獨立電表
  • 室友關係良好,以方便為優先

方式二:按人頭用量(較公平)

各房間安裝子電表(市售 TWD 300-800),分別計量後按各自用量算費。公共用電再均分。適合:

  • 租客用電習慣差異大
  • 有人在家時間明顯不同
  • 室友較多,需要明確分帳

方式三:申報為多用途用電

部分情況可向台電申請分錶,讓各房間獨立計費,各自適用較低費率。需向台電申請評估可行性。

分租電費計算範例

假設一棟 4 人分租,本期用電 800 度,公共用電 50 度:

台電帳單(800 度):約 TWD 3,494

方式計算說明每人金額
均分(3,494 - 公共費) ÷ 4 + 公共 ÷ 4約 TWD 874
各 187.5 度各自計費後加公共分攤約 TWD 522
差異TWD 352/人(約 40%)

降低電費的實用建議

  1. 冷氣共識:冷氣是最大電費來源,提前設定用電規範(如固定溫度、夜間定時)
  2. 電器共識:確認哪些電器共用、哪些各自負擔
  3. 按月核對:每月抄錶並當場確認,避免累積到大額時才爭執
  4. 善用離峰時段:洗衣機、乾衣機可安排在深夜使用(若適用 TOU 方案)

常見問題

為什麼不能直接把電費帳單除以人數?
台電採累進費率,用電量越高、每度電費越貴。如果 4 個人合用一個電表,600 度電的帳單是用最高費率計算;若各自獨立用 150 度,則適用較低費率。直接均分帳單,等於高用電者少付、低用電者多付,不夠公平。建議各房間安裝獨立子表是最公平的解法。
台電的時間電價(TOU)對分租有影響嗎?
有影響。台電的時間電價方案讓離峰時段(夜間)電費更便宜。若分租住宅安裝智慧電表並申請 TOU 方案,晚上 11 點到早上 7 點用電只需約 TWD 1.68/度,比尖峰時段便宜約 70%。習慣夜間用電的租客可從中受益,但總電費可能降低,減少爭議。
房東可以加收「電費管理費」嗎?
法律上無明文禁止,但電費屬於租客的使用費用,房東只能按實際成本收取,不得以此牟利(如加收高於台電費率的電費)。若房東另收管理費,應在租約中明確約定計算方式。若有爭議,可向消費者保護會或地政局投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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