員工分紅課稅原則
台灣員工分紅依類型不同,課稅方式有所差異。了解課稅方式,有助於評估分紅的實際稅後價值。
現金分紅
現金分紅全額計入當年度「薪資所得」,與月薪、年終獎金合併,依累進稅率(5%至40%)課稅。沒有特殊優惠,課稅方式最直接。
股票分紅(上市公司)
依證券交易所得免稅規定,上市公司員工股票分紅以「股票面額」(10元/股)計入薪資所得,而非以配發當日市價計算。
舉例:配發100張(10萬股)股票,市價每股80元
- 計入所得:10萬股 × 10元 = 100萬元(面額)
- 市值:10萬股 × 80元 = 800萬元
- 節省稅基:700萬元(但不代表省了稅,只是稅基較低)
台灣所得稅累進稅率(114年)
| 課稅所得 | 稅率 | 累進差額 |
|---|---|---|
| 0 - 56 萬 | 5% | 0 |
| 56 - 126 萬 | 12% | 3.92 萬 |
| 126 - 252 萬 | 20% | 14.02 萬 |
| 252 - 472 萬 | 30% | 39.22 萬 |
| 472 萬以上 | 40% | 86.42 萬 |
試算注意事項
本計算機採用以下簡化假設(單身、無扶養親屬):
- 個人免稅額:92,000 元
- 標準扣除額:131,000 元
- 薪資特別扣除額:218,000 元
實際稅額依個人扶養人數、列舉扣除等狀況不同,可能有顯著差異。建議以本計算機結果為初估參考,正式申報請諮詢會計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