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地合一稅計算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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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算結果

房地合一稅額

1,531,250

出售價格15,000,000 元
取得成本10,000,000 元
改良費用500,000 元
仲介費(估)125,000 元
交易所得4,375,000 元
自住免稅額不適用
課稅所得4,375,000 元
持有年數3 年
適用稅率35%
應納稅額1,531,250 元

應納房地合一稅 1,531,250 元(TWD),稅率 35%。建議提前規劃持有年數和申報費用,以最佳化稅務結構。

房地合一稅制度說明

台灣自2016年實施房地合一稅(新制),對取得日在2016年1月1日以後的房地產交易所得課稅。2021年7月再推出「房地合一2.0」,進一步強化對短期持有課重稅。

稅率結構(境內個人)

持有年數稅率
2年以內45%
2年以上、5年以內35%
5年以上、10年以內20%
10年以上15%
自住6年以上10%(另扣400萬免稅額)

課稅所得計算

課稅所得 = 出售價格 - 取得成本 - 改良費用 - 移轉費用

移轉費用包含:仲介費(通常1-2%)、代書費、廣告費等。

自住優惠詳細說明

符合以下全部條件可適用10%優惠稅率,並可扣除400萬元免稅額:

  1. 本人或配偶、未成年子女連續設籍該房屋
  2. 連續持有且設籍期間達6年以上
  3. 出售前6年內未供出租或營業使用
  4. 同一申報戶10年內限申請一次

自住優惠效果顯著:以交易所得300萬元為例,一般稅率20%需繳60萬,自住優惠適用後(300萬 - 400萬免稅額 = 0),完全免稅。

重要提醒

房地合一稅在完成交易後30天內申報(需主動申報,不等年度結算)。若逾期申報,加徵滯報金(最高1,500元)及延遲繳納利息。

土地增值稅與房地合一稅可以選擇分開計算,部分情況下分開計算對賣方較有利,建議事前試算。

本計算機為概算工具,實際稅額建議諮詢地政士或稅務師。

常見問題

房地合一稅是什麼?和舊制有什麼不同?
舊制(2016年前取得):房屋交易所得按一般所得稅申報(最高40%),但因無法有效追蹤成本,實際上幾乎不用繳稅。新制(2016年1月1日起取得):交易所得按固定稅率課稅,稅率依持有年數5-45%,計算更清楚也更難逃避。2021年7月起再修正(房地合一2.0),對2年內出售課45%重稅。
自住優惠怎麼申請?條件是什麼?
自住優惠條件:1) 個人或配偶、未成年子女設籍於該房屋;2) 持有並設籍連續滿6年;3) 出售前6年內無供出租或營業使用;4) 10年內只能適用一次。適用優惠後:稅率10%(而非一般的15-45%),且可扣除400萬元免稅額。若有多餘所得,以10%課稅,稅負大幅降低。
哪些費用可以列為成本扣除?
可列為成本的費用:1) 取得房地的購買價格(含仲介費、代書費);2) 向銀行繳的貸款利息(部分可計);3) 裝修改良費用(需有憑證);4) 出售的仲介費、代書費;5) 土地增值稅(地主繳的部分)。不可列的:房屋稅、地價稅、折舊損耗。建議妥善保存所有相關單據。
房地合一稅率一覽
境內個人:持有2年以內45%,2-5年35%,5-10年20%,10年以上15%,自住6年以上10%(扣除400萬後)。境外個人:持有2年以內45%,2年以上35%。公司法人:全數45%(無自住優惠)。2021年7月起新增:持有2年以內的同樣課45%,目的是抑制短期炒房。